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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日期:2016-11-09浏览人数:3589 来源:本站

根据学位办和农业硕士教指委、风景园林硕士教执委等有关文件通知,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GCT成绩及学历要求
1.农业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88分;需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并取得毕业证书。
2.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8分;需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并取得毕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考生登录学位网,本人自行下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处也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10日-30日、2月15日-29日(具体时间各教学点另行联系通知)
地点:中国林科院情报楼6层研究生部会议室(北京教学点)、湖南环院(湖南教学点)、中国林科院海西分院(福建教学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林业学校(新疆教学点)、中国林科院热林所(广州教学点)、甘肃小陇山实验局(小陇山点)。
资格审查通过方可进行复试。
 
三、各教学点复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分为两部分,一是专业课笔试;二是面试。
其中农业硕士是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进行复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考察总成绩排名,按招生限额择优录取;风景园林硕士按教指委指导线确定复试人数,根据笔试、面试、初试成绩及专业背景、能力、素质等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1.专业课笔试科目、地点
农业:林学概论,时间2小时,
风景园林:园林植物应用,时间2小时
地点:各教学点
2.面试(复试专家小组)
组成复试专家小组(3人以上)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职业背景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复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30日、2月15日-29日(具体时间各教学点另行联系通知)。
 
四、调剂考生安排
1.调剂录取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跨专业、领域调剂录取考生。
2.GCT成绩及学历要求:只接受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GCT总分不低于180分;需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并取得毕业证书。
3.请需要调剂的考生将本人的调剂申请、资格审查表、GCT考试成绩单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寄到以下地址,经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邮寄地址:100091 北京海淀区东小府1号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情报楼617房)史老师收 电话:010-62889079 
 
五、复试考核内容
    1.笔试参考书
农业——《林学概论》(陈祥伟,中国林业出版社)
风景园林----《园林树木学》(陈有民,中国林业出版社)、
《园林花卉学》(刘燕,中国林业出版社)、
《园林草坪与地被植物》(杨秀珍,中国林业出版社)
2.复试提交表格:复试表(附后),请复试考生提前填好纸质版表格,复试当天交到各考点负责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