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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7届大专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9浏览人数:4948 来源:本站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要求,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安排下,开始启动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院此项工作定于10月14日前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大专毕业生。
三、补助金额
800元/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㈠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
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㈢毕业生所属类别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属于孤儿的毕业生需提供《孤儿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属于残疾人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低保证主人为毕业生直系家庭成员,还需提供证明毕业生与低保证主人直属关系的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如无《低保证》原件,但确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毕业生与低保金存折主人直属关系的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4.属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㈣毕业生本人在衡阳市市区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详细的开户行名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衡阳莲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第三支行风华分理处等)。
㈤毕业生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㈥整套材料一式三份。
五、材料上报
㈠时间安排
医药技术学院:10月12日上午
生态宜居学院:10月12日下午
商学院:10月13日上午
园林学院:10月13日上午
医学院:10月14日上午
生物工程学院:10月14日下午
㈡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毕业生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才可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指派专人汇总申报材料,将申报毕业生信息录入电子表《2017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和电子表上报就业指导中心(邮箱398287412@qq.com),逾期不接受补报。
六、联系方式
汤老师、邹老师:0734-8591244。
七、注意事项
㈠毕业生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㈡证明原件需交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验,查验完后,各二级学院派专人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回原件并返还给毕业生。
㈢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处分。
 
附件:1.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学院2017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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