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6-11-07浏览人数:4957 来源:本站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度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院内或与学院师生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概念界定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学生宿舍、家属区、教学楼、水厂、机房等建筑和公共设施、设备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包括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人为造成的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家哺
副组长:雷小生 李友华 屈中正 雷巍娥 周凌云
刘振湘 梁忠厚
成 员:顾裕文 王云生 廖志平 李 常 凌宏伟
周华端 苏 浩 郭永邦 李 璐
林仲桂及各系部主任、副主任、书纪、副书纪、辅导员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王云生(兼)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理工作任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形成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部门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院领导;
(三)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院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理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理,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现突发事件,保卫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负责人:王云生 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紧急处理
(1)学生处负责车辆调度,把重伤者送往市医院抢救;
负责人:李 常
(2)保卫处派人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负责人:王云生
(3)院长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全面协调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控制事态扩大。
负责人:刘振湘 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原因调查
保护现场,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大小。
负责人:王云生 李 常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大小情况,由院长办公室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