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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工作预案

日期:2016-11-07浏览人数:5967 来源:本站

为确保学院安全稳定,随时应付突发性事件,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即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成立院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维稳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维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收集组和应急分队(名单附后)。
二、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1、院维稳领导小组对全院稳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管理机制。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上呈下达,负责与省高校工委、市公安局、国安局、石鼓区综治委、松木乡综治委等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信息组要随时收集各方面、各类型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报院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分队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建立院领导与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24小时值班制,检查处理当时出现的重大问题,排查和解除不稳定因素,特别在四、五、六月敏感期和“两会”、国庆等重点防护期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员不得随意请假离开岗位。
3、实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如发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产生的苗头,或出现不稳定的事件,值班人员及相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工作,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如因迟到、迟报、不报或处理不果断而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有关事件报告(批)制。校内各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必须以稳定、安全为前提,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同时报告院维稳领导小组或保卫科,跨校活动按规定逐级上报批准。凡寄(发)境外的资料必须报维稳领导小组,凡境外寄入的邮件,收发室必须作好登记报保卫科。
三、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生稳定、安全,学校才能稳定。因此,与学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学生处、各系部、宿管科等部门要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状况,掌握学生动向,总务处必须搞好水电供应,后勤总公司要加强食堂、学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保卫科要做好社会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等工作,以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610办”要继续做好“法轮功”转化人员的巩固工作,搞好经常性回访,随时掌握信息。
四、经费保障。为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学校给予资金上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稳定、安全及突发性事件处理的需要。
五、院维稳领导小组、维稳办、信息收集组和应急分队人员名单及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1、院稳定领导小组
组 长:张仁福
副组长:张天晓 袁金荣
成 员:左家哺 邓先琼 贺绪松 蒋福楚 郭小敏
        朱剑昌 黄富华 吕淮湘 刘红梅 彭蝶飞
        傅运生 刘红英 梁忠厚
2、维稳办(设保卫科)
主任:郭小敏
成员:周 技   胡卫星 易泽凤
3、信息收集组
屈中正 梁忠厚 张 帆   李仕武   文学禹
郭永邦 王继辉 刘嫔妮   李建铁   石 英
4、应急分队
郭小敏   周 技   胡卫星
5、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省高校工委:0731-4743275
市公安局文保大队:8208802
市国家安全局:8587891
市石鼓区政法委:8213977
松木乡派出所:8511713
院维稳办:8591243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